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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》的通知
建标[1998]186号 根据我部《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~一九九六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》(建标[1996]4号)要求,由公安部、中国民用航空总局、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《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》,已经有关部门会审。现批准《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284-98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施行。 本规范由公安部,中国民用航空总公司、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共同负责管理,由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。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 |